焊材材料控制 | |
日期:2021-04-29 人气:1389 | |
焊接材料使用管理基本要求 焊接材料直接影响特种设备的焊接质量及其安全可靠运行,所以,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焊接材料储存、烘干、使用管理,基本要求如下: 一、质量证明文件 二、储存保管要求 1.焊接材料保管应做到防潮、防腐蚀、防污染,保管要求应符合焊接材料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要求。 2.焊接材料的储存库(包括施工现场二级焊接材料库)应干燥、整洁、通风良好,保持适宜的温度及湿度,一般室内温度不低于5℃,相对湿度不大于60%,对因吸潮可能导致失效或有特殊要求的焊接材料,应配备温湿度仪、升温及除湿设备或恒温恒湿设备。 3.按焊接材料的品种、型号/牌号、批号、规格、入库时间分别堆放,防止误用。 4.货架距地面及墙壁的距离不小于300mm。 5.焊接材料标识应清晰、准确、全面,标识内容应包括焊接材料型号、牌号及相应国家标准号、批号、规格、生产商名称、检验号等。 6.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发放焊接材料,尽量缩短焊接材料的存放期。 7.按照焊接材料是否验收、验收是否合格,将焊接材料存放区域划分为“待检”、“合格”、“不合格”,各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并采取有效间隔措施。 三、保质期要求 1.焊接材料质保期一般不做规定,对受潮的焊条,只要焊芯表面没有严重的锈蚀,药皮未发生脱落,可经烘干后再次使用。 2.JB/T3223-2017规定: 1)焊接材料有效期限应为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或说明书推荐的使用期限,无推荐时,焊条、药芯焊丝、焊剂等一般不超过5年。 2)超过库存有效期限的焊接材料,使用单位应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烘干要求 1.焊接材料烘干应符合焊接材料说明书要求。 2.焊接材料烘干一般要求: 酸性焊条:75~150℃烘干1~2h; 碱性焊条:350~400℃烘干1~2h,在常温下使用超过4h,应重新烘干,重复烘干次数一般不宜超过3次; 自保护药芯焊丝不应烘干,当日未用完的焊丝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锈蚀; 纤维素焊条不宜烘干; 烘干后的焊条应放在100~150℃保温桶(箱)内,随用随取,注意保持干燥。 五、焊接材料复验要求 1.当设计文件、项目规定或焊接材料订货协议约定复验,或超过有效期限,或对焊接材料质量有疑义时,应对焊接材料进行复验。 2.复验项目一般包括焊接工艺性能、熔敷金属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力学性能包括拉伸、冲击、弯曲、射线、熔敷金属扩散氢含量等。 3.合格指标应符合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或焊接材料标准、供货协议等要求。 — 六、焊接材料的选择 1.焊接材料选择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比如,输气管道一般采取高强匹配原则选择焊接材料; 2.工程焊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所用钢材及其匹配的焊接材料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只用通过了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才能选用相应焊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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